线下股票配资 张鸣起:数字时代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管理的挑战与治理
张鸣起
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
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
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
主题演讲
8月2日,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主办、法保网承办的首届“智汇西湖 AI法律科技赋能社会治理论坛”在杭州成功举行,800余位政产学研代表围绕数字法治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展开研讨。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,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张鸣起在《数字时代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管理的挑战与治理》主旨报告中指出,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正深刻重塑企业用工形态,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治理新挑战,亟需健全法治体系与协同治理机制。
新业态劳动者超8400万,用工形态呈现三大特征
张鸣起强调,平台经济、远程办公等新就业模式已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,2023年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调查结果显示,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,占职工总数21%,预计目前总规模突破1亿人,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其特征显著:
组织扁平化、管理“去劳动关系化”:平台企业通过加盟、外包等方式间接用工,形成“管业务不管人”模式,打破传统组织边界;
劳动者保障弱、流动性高: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低,收入不稳定,缺乏兜底保障,跨平台兼职普遍;
管理服务滞后于业态迭代:涉及人社、交通、网信等多领域职责交叉,制度机制亟待完善。
劳动关系认定难等四大挑战凸显
报告指出新业态对用工管理形成严峻冲击:
劳动关系认定困难:从业者“半依附”状态极易导致司法和仲裁同案不同判裁;
劳动基准制度失灵:算法管理引发隐形加班,休息权、工伤认定难落实;
职业发展受限:培训晋升机制缺位影响劳动关系稳定;
工会集体协商机制弱化:算法替代传统协商,劳动者集体行动权虚置。
治理成效显著,未来聚焦法治与算法协同
张鸣起肯定近年治理成果: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平台用工责任指引;最高法院公布数十起典型案例;多地试点职业伤害保障;工会组织覆盖率提升。
针对未来发展,他提出关键建议:
加快修法立法:构建以“经济利益从属性”为核心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,推动劳动法典设立新型用工专章;
强化算法治理:建立备案审查与区块链存证机制,防范数据风险;
激活工会职能:赋予工会算法解释异议权,保障集体协商;
完善三方协调机制:将新业态问题纳入各级劳动关系协调议程。
张鸣起强调,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新型劳动法治体系,需人大、政府、企业、劳动者及社会多方合力线下股票配资,方能实现新业态企业健康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,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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